回复网友“双峰县井字镇派出所所长贺某打人行凶”
来自 娄底市委网信办 的调查回复:对网友“问政网友1572512276”所提问题的回复
网友“问政网友1572512276”:
您好!
你在红网《问政湖南》上反映“双峰县井字镇派出所所长贺某打人行凶”的帖文已获悉,经调度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2018年5月,刘拥军报警称他与韦良秀在家吃饭后有晕倒、呕吐现象,他怀疑是被人投毒。井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出警展开调查,刑侦大队派员勘察现场并就相关证物予以提取并将提取的物证依法依程序向娄底市公安局刑科所送检。经娄底市公安局刑科所两次鉴定,排除有甲胺磷成分、毒鼠强成分。
2018年10月30日,刘拥军、韦良秀与本组雷光文因刘拥军放在马路上方的谷袋子被搞破一事发生口角与殴打行为,井字派出所与黄牛峰村委会2018年11月4日组织双方调解,经双方协商后意见达成一致,由刘拥军、韦良秀赔偿雷光文4200元。
2019年9月2日上午,井字派出所所长贺坤及辅警左志云与井字镇黄牛峰村调解主任冯加球一同去黄牛峰村韦良秀家送达相关文书并与其沟通解释。韦良秀在贺坤等3人刚进屋就开始辱骂并拿出手机录像,贺坤等人告知来意并多次劝其要其不要录像,贺坤拿过韦良秀的手机要其当面删除录像内容,之后韦良秀离家出走。在韦良秀家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贺坤等人并没有殴打韦良秀的行为。
双峰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袁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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